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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税务筹划公司 税务法规解读 第5页

税务法规解读 第5页

  • 分公司是否单独参与纳税信用等级评价

    分公司是否单独参与纳税信用等级评价

      会员:   我公司是总公司在福建省设立的一家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适用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请问我公司作为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单独参与纳税信用等级评价?   大成方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由省税务机关制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

  • 技术合同解除是否缴纳印花税

    技术合同解除是否缴纳印花税

      会员:   我公司签订一份技术转让合同,预收部分价款后,对方因经营调整又不需要该技术,于是和我公司协商解除了技术转让合同,请问我公司该技术合同解除了是否还需要缴纳印花税?   大成方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规定,技术合同为应纳税凭证。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34号)第一条关于...

  • 临时占用耕地是否缴纳耕地占用税

    临时占用耕地是否缴纳耕地占用税

      会员:   我公司是建筑施工企业,因施工需要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请问我公司临时占用耕地是否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大成方略:   《耕地占用税法》(主席令第十八号)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

  • 买卖股票发生的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买卖股票发生的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会员:   我公司去年购买了股票,今年卖掉损失了35万元,请问我公司买卖股票发生的损失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大成方略:   新《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二十三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 未确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会被暂停扣除

    未确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会被暂停扣除

      会员:   我公司员工2019年已经在单位办理过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员工在12月份未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我公司在扣缴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应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其专项附加?   大成方略: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

  • 哪些行业的职工培训费可以全额在所得税前扣除

    哪些行业的职工培训费可以全额在所得税前扣除

      会员:   目前职工培训费有计入职工教育经费按8%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也有按全额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请问哪些行业的职工培训费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大成方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六条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

  • 清算后转让开发产品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清算后转让开发产品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会员:   我公司是北京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产品已经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也已经清算完毕,请问我公司后期销售剩余的开发产品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何时申报土地增值税?   大成方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八条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

  • 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是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是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会员:   我公司某员工2019年除从我公司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外,还取得了劳务报酬所得,这两项所得总收入超过12万元,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余额超过6万元,请问该员工是否需要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大成方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规定,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

  • 劳务报酬的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如何认定

    劳务报酬的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如何认定

      会员:我单位为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每月请专家来公司讲政策应用类课程,课酬按季付款,请问在扣缴专家的个税时以每月收入为一次还是每季度收入为一次?   大成方略:   《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九号)第二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

  • 2019年9月成立的公司如何适用加计抵减优惠

    2019年9月成立的公司如何适用加计抵减优惠

      会员:我公司是2019年9月初新开业的一家宾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目前开业已满3个月且销售额符合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要求,请问我公司该如何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大成方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

  • 非居民个人在境内缴纳的社保能否在个税前扣除

    非居民个人在境内缴纳的社保能否在个税前扣除

      会员:我单位有一名外籍员工,在境内居住时间不超过183天但已缴纳社保,请问缴纳的社保费能否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大成方略:   《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九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六条第(二)项规定,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

  • 提前支付境外企业特许权使用费何时扣缴所得税

    提前支付境外企业特许权使用费何时扣缴所得税

      会员:我公司从境外非居民企业取得一项技术使用权,协议约定于2020年1月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由于某些原因,我公司打算2019年12月提前支付,请问我公司应于何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大成方略:   新《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二十三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 利用农作物秸秆发电能否享受增值税优惠

    利用农作物秸秆发电能否享受增值税优惠

      会员:我公司从大型农业企业购买农作物剩余物玉米秸秆发电并对外销售,请问我公司售电能否享受增值税优惠?   大成方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 》(财税[2015]78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从事《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其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

  • 上市公司员工股权激励个税如何计算

    上市公司员工股权激励个税如何计算

      会员:我公司是上市公司,2016年实行一项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个别员工每人10000股股票期权,行权日员工可以每股5元的价格购买我公司股票。假设行权日我公司股票当日收盘价为12元。请问行权时被授予员工个人所得税应如何计算?   大成方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

  • 合伙企业收购股权是否缴纳印花税

    合伙企业收购股权是否缴纳印花税

      会员:我是一家合伙企业,2019年12月发生一笔股权收购业务,与对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请问我公司是否缴纳印花税?   大成方略:   《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帐薄;(四)权利、许可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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