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计划网站 第774页
-
个税APP重大更新!12月31日前,所有人必须完成这件事,否则明年到手的工资要变少!
政策规定: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需要纳税人每年都提交一次。一年一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啦!最后一个月,抓紧时间确认!否则影响2021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一、为什么要进行信息确认?用户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若未及时确认,那么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1年。可能看到这儿,有用户就会想,没有啥变化,不操作了,但是……我们建议您确认下即使信息没有变化,建议大家最好还是核对下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写的正确。因为系统在不断升级的过程中进行了调整、用户本身信息变化或之前申...
-
支持新业态!国务院将灵活就业列入“放管服”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对下一阶段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部署。《分工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以下为税计划摘选关于灵活就业和财税相关《分工方案》: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督促中央执收单位和各地区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2020年底前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公用事业...
-
灵活用工下的“共享员工”怎么样了?企业选择灵活用工税筹对员工来说有什么影响
受疫情影响,灵活用工被推到“风口浪尖”,一时间市场评价各有分说。 此外,继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共享男友后,共享员工一词也映入大家的眼帘。 行内人都知道,早在九十年代,共享员工便已经存在,只不过当时被称为余缺调剂。而在后疫情时代中,促进灵活就业的新模式成为主流。 从盒马鲜生、京东再到联想海尔等企业,都拥有共享员工“辗转反侧”的身影。 不过也有很多企业对此表示担忧,共享员工看起来是一场双赢战,但共享员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等...
-
灵活用工模式,解决企业用工难题!企业用灵活用工模式对企业有哪些影响?
灵活用工模式是世界各国家各地区企业面对激烈的竞争环境和技术变革时,所采取的的最有效战略之一。特别是企业中除了从事有关技术核心人员外,还包括对应性高的外围员工,传统的用工模式不再适合他们,因此,灵活用工的发展势在必行。 1、适度提高灵活用工的灵活性。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在灵活用工工资方面,尽可能做到与全职员工同工同酬,为了避免企业用工成本可以通过建立灵活用工工资结构。 2、做好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企业要先和员工之间、相关监督部门之间、人力资源服务提供...
-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会不会影响期末留抵税额?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会不会影响期末留抵税额?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第(三)项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因此,加计抵减额不会对期末留抵税额造成影响。...
-
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吗?
近年来,金融业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迅速,成为金融体系内最具活力的部分,掀起了“大资管”的时代浪潮。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中国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超过50万亿,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成长的脚步,资产管理业务迎来最佳的发展机遇,同时也给税务机关和金融企业带来了不小的税务挑战。为了加大企业投资动力,也为了鼓励资管业务更好地发展,国家针对部分情况、部分产品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然而误适用税收优惠也会带来潜在的税收风险。症状:大额股息红利免税申报引注意M公司是一家金融企业,经营范围除了自有的业务还包括依照有关法律从事资金运用业...
-
注册公司越来越简单,为什么还要找代办机构?
注册资金不用实缴,营业执照可以跨省通办,各地上线营业执照“秒批系统”,最快一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营业执照。注册公司如此便利,还有必要找代办机构吗?01、如果没有注册地址,创业只是空谈。许多创业者在初期并不需要租一个办公楼,而是选择地址挂靠。注册地址好选,但靠谱的地址不好选。想要正常经营的话,最好选择实际地址进行工商注册,否则被列入“地址异常”,麻烦就大了!公司注册地址被列入地址异常后:1、企业无法参与政府招募的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事项;2、在工商税务局办理各类登记事项、行政许可审批的时候会受到限制;3、信用度大打折扣...
-
取消纸质专用发票!12月1日起,专票冲红、丢失一定要这么做!否则将面临处罚!
电子专票试点范围再次扩大!12月起,电子专票丢失、冲红必须这样处理,否则将被惩罚!1、电子专票试点范围再次扩大!前不久,浙江税务局发布通知,自2020年10月28日起,在杭州市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以下称“新办纳税人”)中开展专票电子化试点,试点纳税人范围由杭州市税务局确定,受票范围为杭州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自2020年11月1日起,杭州市试点纳税人开出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受票范围,扩至浙江省税务局和宁波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这一个公告出台意味这我们增值税电子专票又扩围了,浙江省...
-
我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
问:我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照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你公司因公务支付的退票费,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