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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税务筹划公司 税务问答 第18页

税务问答 第18页

  • 说说那些“一次性”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说说那些“一次性”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今天我们来说一说工作中有哪些“一次性”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又是如何计算呢?   NO.1、企业破产给予员工的一次性的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NO.2、工伤职工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为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经...

  • 从伊利股权激励方案看限制性股票的实务处理

    从伊利股权激励方案看限制性股票的实务处理

      8月6日,伊利股份(600887)的一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市场充分热议,公司股价在激励预案出台后也一度出现大幅下滑。这里我们不去讨论伊利股权激励方案的合理与否,主要结合伊利的股权激励方案来聊一聊股权激励中限售股的实务处理。   本次股权激励方案,伊利股份(600887)拟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限制性股票总计182,920,025股,授予价格为15.46元/股,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74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

  • 法院判决可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法院判决可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大家知道,税前扣除除要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的实质性要件外,同时也要求有合法有效凭证的形式要件,作为合法有效凭证发票自不必说,那么法院的判决是否是税法要求的合法凭证呢?   对此,有很大争议,有人认为不行,理由于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公告,无论是外部凭证,还是内部凭证均未提到法院的判决,所以法院的判决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有人认为可以,虽然28号公告没提到法院判决,但公告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

  • 2019年税务师考试教材最新17处勘误说明

    2019年税务师考试教材最新17处勘误说明

    2019年税务师考试教材最新17处勘误说明   2019年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中出现部分错误和疏漏,给广大读者学习带来困扰。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向广大读者真诚道歉,同时也感谢广大热心读者能及时发现并反馈教材中的问题。就考试而言,试卷中会提供必要的税率表参考,教材内容未反映政策变化等问题不会影响读者应试。勘误说明如下:   一、《税法(Ι)》勘误表   1、第74页,第28-29行原文“并且,对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

  • 政府的财政返还款也要征税?

    政府的财政返还款也要征税?

      甲公司购买了一块土地,地方政府为鼓励甲公司的投资行为,用财政资金给甲公司一定的数额的奖励,甲公司自然很高兴,但钱到账了,却不知该如何处理。有人认为应该直接冲减土地成本,有的认为应并入收入总额申报纳税。究竟该如何处理?   首先,我们看看增值税,由于是政府的财政奖励,没有商品交易,也没有提供服务,所以不存在征收增值税的问题;   其次我们看看企业所得税。无疑企业从政府取得了收入。那么是冲减土地成本,还是做营业外收入?   首先,政府给甲公司的奖励不是不征税收入,因为不征税收入中财政资金拔付的对象必须...

  • 征地及拆迁补偿支出财税处理研讨

    征地及拆迁补偿支出财税处理研讨

      房地产开发需要经过土地一级开发、土地收储与土地出让(划拨)、开发销售(土地二级开发)三个环节。将征地及拆迁补偿支出计入商品房开发成本,现行财税政策相关规定存在不足,忽略征地及拆迁补偿属于土地一级开发、招拍挂公平制度、征地成本核算(或城改综合成本核算)、征地拆迁款抵顶土地出让金四大因素。   1.土地一级开发与土地收储   土地一级开发包括农用地征收、旧城改造(含城中村、棚户区、工矿区)、土地整理工程等。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土地征收、收购并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和配套建设。除了北京、上海、广州等较发达地区土地一...

  • 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契税是含增值税还是不含?

    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契税是含增值税还是不含?

      今天有人问,土地出让金计征契税是按不含税吗?   我们先看一下依据,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一条规定,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第五条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总结:通过上述文件可以知道,一般情况下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是不含增值税的,免税情况下计征契税时成交价格是不扣减增值税的。   我们再结合一下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如何缴纳增值税情况来分析一下:  ...

  • 房产税地价这个折磨人的小妖精

    房产税地价这个折磨人的小妖精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以下简称“121号文”)第三条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121号文虽明确了从价计征的房产原值应包含地价这一原则,但对地价与房产之间的匹配逻辑或地价分摊方法未做出更多细化的规定,因此衍生出了大量的实务难题及税企争议。...

  • 认缴注册资本成立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能否税前扣除?

    认缴注册资本成立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能否税前扣除?

      有一位财务人员向我咨询:他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1亿元,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剩余的8000万元,分5年缴足。前几天她去税务局办事,听一名税务人员说,公司认缴注册资本金未到位前,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不予税前列支,税务人员说的对吗?有没有相关的政策依据?   这名财务人员的问题很有典型性,对于认缴注册资本成立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能否税前扣除,这个问题稍微有些复杂,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说一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

  • 总局发布新版纳税服务规范 办税流程更规范 纳税服务更给力

    总局发布新版纳税服务规范 办税流程更规范 纳税服务更给力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以下简称新版纳服规范),针对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检视的问题,切实推出整改举措。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的新需求新期盼,新版纳服规范按照“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原则,在保持原有框架体例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鼓励各地创新办税方式,进一步提高办税服务质效。   “简政”再下一城:大幅削减证明资料和跑办事项   按照简政放权要求,新版纳服规范取消“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审批”和“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 第三方平台(网站)开具发票的涉税风险问题

    第三方平台(网站)开具发票的涉税风险问题

      近期,不少网友通过微信或微信群询问,在第三方平台(网站、APP等,统称“平台”)那购买了(电子)优惠券、卡(凭券可在其他商家用于换购商品,如1000元优惠券可以换购1800元的商品);在第三方平台预订了机票、船票,预定旅店(充抵住宿费)等,总的来讲,就是通过向第三方平台事先支付款项,取得凭证(电子券、卡)后,再用于换购各自商品、服务等。   但第三方平台开具的不是“货物”“运输服务”“住宿服务”的发票,这些第三方平台收款后开具的都是税率6%的服务类发票(如项目为“代理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等),而非商品、...

  • 专家授课收入,属于著作权法中“口述作品”免增值税吗?

    专家授课收入,属于著作权法中“口述作品”免增值税吗?

      最近,小编在组织老师培训时,有老师提出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增值税,而老师讲课属于著作权法中的作品,是口述作品。   依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这个口述作品,在授课中是不是也是转让啊,能不能享受免税啊?   小编回复:你到10万元了吗,不是可以享受小微优惠吗,大多数老师到不了吧?   同志回复:非也,依总局的解释,没有注册小规模纳税人非特指如出租不动产事项,只能按一天或次最多500元的标准...

  • 对赌协议,个税政策不妨先跟进

    对赌协议,个税政策不妨先跟进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中,在“关于公司纠纷案件的审理”关于对赌协议的效力表述,应该是最高法第一次有文字表明其态度(尽管是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附后),而这个态度也是自对赌协议第一案甘肃世恒与海富投资案后,对江苏华工与扬州锻压机床股权回购案的肯定:并非所有与目标公司的对赌无效。   目前,关于对赌协议,国家层面的税收政策并未跟进,各地的处理态度不一,著名的琼地税函〔2014〕198号仅是对企业所得税不完整的处理。近日,福建税务关于对赌失败能否退还个人所得税的答复引起不小的议论,这个在...

  • 北京税务回复劳务派遣用工的问题

    北京税务回复劳务派遣用工的问题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出于临时用工需要企业通常会发生劳务派遣用工支出。那么,在实务中,劳务派遣服务提供方与接受方应分别注意哪些问题呢?且听小编为您分解~   一、劳务派遣服务提供方应注意的问题   (一)劳务派遣服务提供方增值税问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

  • 如何优雅地冲红一张专票

    如何优雅地冲红一张专票

      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专票也不是你想冲就能冲的,和作废相比,冲红虽没有时间限制,但有适用情形的限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的冲红条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所以类似逾期未认证不是发票冲红的合法理由。问题来了,如果真的一不小心把专票攥在自己手里逾期了,想抵扣改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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