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济南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2018-07-0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 题 | 发文日期 | 文 号 |
1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投资企业开征印花税的通知 | 1994-11-22 | 济国税涉函[1994]001 |
2 |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而夫球俱乐部税收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1995-2-10 | 济国税涉函[1995]032号 |
3 |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呆帐税金确认及死欠税金核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2001-6-12 | 济国税发[2001]75号 |
4 |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对税务代理业务监管的通知 | 2004-3-16 | 济国税函[2004]144号 |
5 | 关于转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04-3-25 | 济国税发[2004]39号 |
6 |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运行联合办证系统的通知 | 2007-6-15 | 济国税函[2007]107号 |
7 |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贸企业退(免)税实行预审的通知 | 2008-3-19 | 济国税函[2008]52号 |
8 |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09-5-23 | 济国税函[2009]91 |
9 |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2009-7-7 | 济国税函[2009]129 |
10 |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济南市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 2009-12-28 | 济国税函[2009]249 |
11 |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办理指南(试行)》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数量审批办理指南(试行)》的公告 | 2012-4-23 |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第1号 |
12 |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普通发票审批办理指南(试行)》的公告 | 2012-6-10 |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第1号 |
13 |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或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12-6-29 |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第3号 |
14 |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二手房交易相关问题的公告 | 2014-4-1 | 2014年1号公告 |
15 |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电信业营改增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4-5-20 | 2014年2号公告 |
16 |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注销税务登记环节所得税申报及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4-7-1 | 2014年3号公告 |
17 |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房产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4-8-29 | 2014年4号公告 |
18 |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等附加费按季申报纳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4-9-1 | 2014年5号公告 |
19 | 济南市地税局关于推行外管证和报验登记信息化管理的公告 | 2015-4-9 | 2015年1号公告 |
20 | 济南市地税局关于推行常规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的公告 | 2015-8-26 | 2015年3号公告 |
21 | 济南市地税局关于推行税务登记跨区迁移“同城通办”的公告 | 2015-12-16 | 2015年5号公告 |
22 |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章丘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未完工产品计税毛利率的公告 | 2017-12-29 | 2017年3号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对涉及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是税务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布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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