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代理记账公司
重庆税务筹划公司 地方法规北京市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对2020年未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用人(工)单位进行一次性补审的通告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对2020年未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用人(工)单位进行一次性补审的通告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对2020年未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用人(工)单位进行一次性补审的通告

  经市残联、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三部门研究,定于2020年10月19日至23日(共5天),对未按照《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9〕1333号)在规定时间内到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用人(工)单位,进行一次性补审。补审期结束后,用人(工)单位仍未进行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详情向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办理。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0年9月24日

总部经济招商 园区返税政策
版权声明

本网站法规等文章来源均来自互联网,如发现法规错误欢迎指证,本站一定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做出修改。谢谢大家

本文链接:http://www.shuijihua.com/bj-fg/3306.html

相关文章

重庆税收筹划公司

重庆税收优惠政策_重庆税务筹划公司_重庆代理记账公司_总部经济园区招商中心_税计划

http://www.shuijihua.com/

|

Powered By 重庆税筹公司 税计划